抱石艺术学院关于“本科实践教学资料工作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2-23浏览次数:16

抱石艺术学院关于“本科实践教学资料工作标准”的通知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规范实实训(以下简称实)教学管理,特制定实教学资料工作标准。实教学资料应如实记录,班级、实时间、实地点应和实课表一致;课程项目应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

一、践作业

(一)、艺术设计类实践作业批改应包含实践项目名称、评分标准、学生姓名、学号、成绩分数、评语(不少于20字)。

(二)、艺术设计类实践作业评分标准应在《教学实践大纲》的指导下进行撰写,教师根据作品完成总体情况进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评语根据学生实践作业实际情况撰写评语,评语不少于20字。

(三)、音乐表演类实践小课记录本为专业技能小课的考勤依据教师教学工作日志及考核依据。每节课后师生应认真填写授课内容,并师生双方签字确认

二、实践作业归档、存放

(一)、艺术设计类实践作业应按学院标准统一封面封底、内页排版后进行胶装成册,尺寸为A4大小,封面封底为200g铜版纸彩印,内页为普通纸彩印,注明:册封厚度根据纸张厚度自行调整。

(二)、艺术设计类实践作业册与批阅记录册按班级层叠上交学院归档、存放

、资料检查、管理

教学结课后检查和整改实践作业错填漏填等情况并将实践教学资料整齐摆放统一管理。

附件1:实践作业批改样表

附件2:音乐表演类实践小课记录本

附件3:实践作业册胶装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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