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文化中心成立大学生艺术团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校园文化中心秉承“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理念,坚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构建文明校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校园气氛,以服务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己任,为推动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及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学生艺术团”,现将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负责各团成员的排练及组织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创作优质的作品,代表学校参加市省级专业竞赛和各类文艺展示活动。

负责各团成员的管理及激励工作:执行积分激励制度,对成员进行建档和绩效考核,以学期为周期给与精神、物质方面的奖励。

负责有利于学校品宣推动的工作:培养舞美、音控、品宣类人才,加强校地融合发展,树立我校美好形象。

、组织机构

实行学院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在学院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主任由学院聘任。下设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综艺团(主持、礼仪、表演,设专业指导教师1名,各团可邀请校内外其他专家或行业人士进行指导;选拔专业生参与,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各团建立教师及团员档案,根据出勤、演出、获奖业绩进行绩效考核,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一)专业艺术团

1、民乐团指导教师:彭鉴祺老师

2、舞蹈指导教师:周博波老师

3、合唱指导教师:杨利老师

4综艺团指导教师:王聪老师

(二)江工名片

1、青春江工.健美操:万霞老师

2、动感江工.拉丁舞:钟磊老师

3、活力江工.啦啦操:姚婷老师

4、激情江工.街舞:彭祺真老师

5、鼓劲江工.鼓舞:周博波老师

(三)工作组

1、案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

2、舞美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

3、道具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生活部

4、协调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

三、团员条件

凡我注册的在籍学生,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报名并经考核选拔,接受艺术团章程,均可吸纳为艺术团团员。

      

                                  抱石艺术学院

校园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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