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学生艺术团绩效考核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次数:40

学生组织、艺术团:

为进一步激励大学生艺术团的发展提升各团艺术品位及水平,高质量推动新时代高校艺术教育发展,培养21世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同时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校园文化品牌,经研究,决定建立《大学生艺术团绩效考核制度》,现将通知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制度目标:为规范对团员的考核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依据《抱石艺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通过考核,客观公正的评价各团员的工作表现,及时对团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推动发展

第三条基本宗旨:求新、求实求美、求效

——工作主张创新;求实——工作要求务实;

求美——工作围绕美学;求效——工作讲究效率。

第四条 业绩成果导向原则,各团领衔教师重作品质量、控管理过程,要求个人及各团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第二章例会、考勤、业绩积分制度

第五条 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由文化艺术中心负责人主持,各团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内容包括:签到考勤各团工作小结汇报、后期工作布置等;

第六条 会议纪律:

(一)各与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参会,携带会议记录工具

(二)会议签到考勤与会人员提前将手机设为静音保持安静

(三)特殊情况提前一小时请假,无故旷会者计入各团业绩考核;

(四)会议期间轮流发言,共同探讨决策,高效率执行

第七条 艺术团建立考勤记录簿,由副团长进行训练、活动、赛事到勤表现记录,收集并总结各团展演、参赛等活动的图文资料

第八条 积分奖惩标准

(一)每次训练,按照规定训练时间准时点名,点名结束仍未到的队员,视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上1分/次;迟到累计三始扣2分/次迟到扣分10分以上劝退并作通报批评处理

(二)艺术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含劳动),参加者加1分/次;获奖省级三等奖3分/次、二等奖5分/次、一等奖7分/次、特等奖10分/次;国家级、市级获奖在此基础上增降1分;各类活动5分/次,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者(具体参考第四章第十条)  

(三)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效实施的团员加1/次,凡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有关艺术团活动的团员加2分/次,凡参加由艺术团倡导的公益服务活动的团员2/次

(四)凡各团联系商业性演出或企业赞助艺术团成员,以赞助资金或商演报酬总额10%作为奖励。

                     请假、批假制度

请假、批假制度

(一)团员请假必须在不影响整体排练、演出(比赛)的

前提下,提前至少一个小时向领衔老师申请,经批准后方

能生效;病假需提交医学证明和纸质请假条,公假需提交

活动调函或其他证明。

(二)团员未经请假或未获准假而随意缺勤,或假满不按

时销假及延长假期不向负责人办手续者均按旷训(缺勤)处理,三次及以上不可参加评优评先(具体参考第四章第十条)

                  评优及纪律处分制度

第十条评优及纪律处分制度

(一)艺术团凡入团满6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每学期

评优,凡在重大赛事、展演等活动中取得代表性成绩的可

单独进行表彰,校园文化中心组织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及奖励;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可优先推荐到校团委

与校级荣誉的评定

(二)评优的比例根据各团队在一学期中承担的演出、赛

事、公益服务活动等业绩而定,总比例30%,评优过程参考业绩排名、提前分配、各团推选、结果公示等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团后无故缺勤活动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校

规校纪和艺术团纪律;或损坏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评优;

()入团后因无视艺术团纪律临时退出、退赛导致无可挽回的损失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以上处分,计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艺术团全部资金(包括组织拨款、活动创收企业赞助等)由学院统筹管理各团使用经费及要求须由各团预算、中心负责人汇总、学院及各级领导批示后方可使用,副团长负责各项收支的流水账记录,学期末提交中心汇总

(二)凡两次以上展演的活动服装应考虑采购,各团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统一从中心借出再归还中心,不得故意损坏,如遇不可避免的损坏应及时向学院报备报损。

(三)统一组织的展演、竞赛等集体性活动,涉及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要求,采购、租赁等开销部分由校园文化中心主任统筹,经审批由服务第三方公司进行妆容服装等服务,遵循《江西工程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经学院财务专员负责具体报销

 

                                  抱石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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