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改革,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在学校董事会、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创新、提高素质,培养勤朴敏信的应用型人才,树立标杆。经研究决定:在 2021 级新生开学典礼之际,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老生。
二、评选项目:
1. 三好学生(占学生人数 5%),颁发荣誉证书。
2. 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人数 2%),颁发荣誉证书。
3.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占学生人数 1%),颁发荣誉证书。
4. 优秀班集体(占班级数 20%),颁发奖牌。
三、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遵守校规校纪, 维护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上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达到优秀等级。
1. 三好学生
上学年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10%;上学年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无考试作弊行为。上学年所有课程单科成绩 80 分以上;获得当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获得国家、省级各类竞赛荣誉的优先。
2. 优秀学生干部
上学年内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上学年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无考试作弊行为。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带领所在学院、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优异;本人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大学生骨干培养班”
(简称青马班)学员,且在青马班的综合考核中成绩优秀。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在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或招生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办事认真,成绩突出者。
4.优秀班集体
班级团、学干部团结配合,密切协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 项任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在班级学生无外宿且宿舍达到 文明宿舍标准,班级的学生无触犯校纪并受处分的现象。班级巩固 率、缴费率、出勤率高,全班同学学习努力、学习气氛浓厚,学习 平均成绩优良。班级工作在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 绩,无出现安全事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取消评优资格:
(1)在上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2) 在各类考试中有违纪记录或者处分。(3)在公共场所滋事、喧哗, 污损公共财物者。(4)在网上发布谣言、虚假等不良信息的学生。(5)有旷课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团组织的各类活动者。(6) 外宿或长期外宿的学生。(7)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杂费的学生。
四、评优指标分配
序号 | 分院 | 三好学 生 5% | 优秀学生 干部 2% | 优秀班 集体20% | 社会活动积 极分子 1% |
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57 | 23 | 5 | 11 |
2 | 会计金融学院 | 80 | 32 | 6 | 16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36 | 15 | 3 | 7 |
4 | 数字贸易学院 | 68 | 27 | 6 | 14 |
5 | 抱石艺术学院 | 94 | 38 | 9 | 19 |
6 | 外语外贸学院 | 45 | 18 | 4 | 9 |
7 | 人工智能学院 | 24 | 10 | 2 | 5 |
8 | 健康管理学院 | 25 | 10 | 2 | 5 |
9 | 区块链学院 | 13 | 5 | 1 | 3 |
10 | 教育学院 | 43 | 17 | 3 | 9 |
11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65 | 26 | 7 | 13 |
12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84 | 34 | 7 | 17 |
13 | 土木工程学院 | 62 | 25 | 5 | 12 |
合计 | 696 | 280 | 60 | 140 |
五、评选的时间和要求
1.评选时间
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9 月 25 日,各评选单位对评选名单在
9 月 24 日前完成张榜公示,9 月 5 日下午 5 点前把评选名单和评
选相关材料报学工处,学校将在 2021 级新生开学典礼上表彰。
2.评选要求
(1) 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从严掌握条件,宁缺勿滥。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2) 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评选,广泛征求和听取科任教师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选结果能充分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对评选的先进个人,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各学院要以评优为契机,广泛开展创先进、学先进、 赶先进的热潮,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