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 关于 江西工程学院2021 年开学典礼评优评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37

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改革,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在学校董事会、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创新、提高素质,培养勤朴敏信的应用型人才,树立标杆。经研究决定:在 2021 级新生开学典礼之际,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老生。

   二、评选项目:

1. 三好学生(占学生人数 5%),颁发荣誉证书。

2. 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人数 2%),颁发荣誉证书。

3.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占学生人数 1%),颁发荣誉证书。

4. 优秀班集体(占班级数 20%),颁发奖牌。

三、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遵守校规校纪, 维护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上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达到优秀等级。

1. 三好学生

上学年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10%;上学年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无考试作弊行为。上学年所有课程单科成绩 80 分以上;获得当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获得国家、省级各类竞赛荣誉的优先。

2. 优秀学生干部

上学年内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上学年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无考试作弊行为。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带领所在学院、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优异;本人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大学生骨干培养班”

(简称青马班)学员,且在青马班的综合考核中成绩优秀。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在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或招生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办事认真,成绩突出者。

4.优秀班集体

班级团、学干部团结配合,密切协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 项任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在班级学生无外宿且宿舍达到  文明宿舍标准,班级的学生无触犯校纪并受处分的现象。班级巩固  率、缴费率、出勤率高,全班同学学习努力、学习气氛浓厚,学习  平均成绩优良。班级工作在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 绩,无出现安全事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取消评优资格:

1)在上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2) 在各类考试中有违纪记录或者处分。3)在公共场所滋事、喧哗,  污损公共财物者。4)在网上发布谣言、虚假等不良信息的学生。5)有旷课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团组织的各类活动者。6) 外宿或长期外宿的学生。(7)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杂费的学生。

四、评优指标分配

序号

分院

三好学

5%

优秀学生

干部 2%

优秀班

集体20%

社会活动积

极分子 1%

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7

23

5

11

2

会计金融学院

80

32

6

16

3

工商管理学院

36

15

3

7

4

数字贸易学院

68

27

6

14

5

抱石艺术学院

94

38

9

19

6

外语外贸学院

45

18

4

9

7

人工智能学院

24

10

2

5

8

健康管理学院

25

10

2

5

9

区块链学院

13

    5

1

3

10

教育学院

43

17

3

9

11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65

26

7

13

12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84

34

7

17

13

土木工程学院

62

25

5

12

合计

696

280

60

140

五、评选的时间和要求

1.评选时间

2021  9  18 9  25 日,各评选单位对评选名单在

9  24 日前完成张榜公示9  5 日下午 5 点前把评选名单和评

选相关材料报学工处,学校将在 2021 级新生开学典礼上表彰。

2.评选要求

(1) 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从严掌握条件,宁缺勿滥。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2) 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评选,广泛征求和听取科任教师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选结果能充分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对评选的先进个人,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各学院要以评优为契机,广泛开展创先进、学先进、 赶先进的热潮,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