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抱石艺术学院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制度的下文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19浏览次数:36

为净化网络环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本制度。

一、学的网上舆情监控、报告、处理、协调等工作由党总支总负责,团总支宣传部、其他部门协助完成,宣传部部长作为专人专管负责舆情监控

团总支宣传部负责网上舆情监控、报告事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总支书记报告,然后根据党总支书记的处理意见(文字批示或电话指示)对舆情处理(如删除、修改、举报等),并把处理结果及时报给团总支留档

四、在发生重大舆情时要全力协助学校查处相关校内、外人员、联系公安部门,全力查处相关违法人员,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监控人员在工作时间每天浏览查看与江西工程学院、抱石艺术学院相关的监控网站至少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备份,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抱石艺术学院网上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报请学院领导阅示。特殊情况,直接电话向学院领导汇报。

、网上舆情监控内容包括校内外网站、论坛、贴吧、博客、QQ群、虚拟社区等网站。网络监控人员发现包含以下内容信息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对违反网络安全法规或传播有害信息的人员,情节严重的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环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

(八)、损害学校声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一)、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二)、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情况。记录应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任何使用计算机网络的人员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件1:抱石艺术学院网上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

抱石艺术学院网上舆情信息报告处理统表

 

 

 

 

 

 

抱石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