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校政教字[2020]53号)、《关于开展江西工程学院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校政教字〔2022〕20号)文件规定,教务处定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研室合理安排自检工作,并做好迎接校检准备,现将本次教学工作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8日前,各教研室自查,5月6日,教务处和督导评估处组织人员到各教学单位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二)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批改情况。
(三)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大纲是否一致,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四)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五)实验、实习(训)教学运行情况。
(六)青年导师制的执行情况。
(七)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八)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
三、检查组织
(一)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
组长:余旭
副组长:张培、杨利、苗珍廷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
(二)教师自查自评与教研室检查相结合,各教研室按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检查按时按质完成。
(三)学校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构成教学事故的情况,将按《江西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江工政教字[2017]43 号)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四、材料上报
各教研室将自查材料请于 4 月 28 日 18:00 前将电子材料发夏秘书邮箱 838780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