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指导教师:
为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20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政教字〔2022〕46号;《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修订)》校政教字〔2020〕48号;《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校政教字〔2023〕18号的文件要求,确保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5月17日
二、答辩形式
根据学院要求,我院全体本科毕业设计(设计)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线下方式进行,分多批次、分组实施。因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不能返校的毕业生可采取线上答辩,并做好线上答辩方案。
三、答辩要求
答辩程序要严格按照《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 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的要求进行。
(一)前期组织工作
1.成立工作领导组下设答辩小组,负责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组织工作。答辩小组专家人数4—5名,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校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各答辩小组配备答辩秘书1名,负责答辩记录、统计答辩成绩等工作。
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余旭
副组长:张培、杨利
秘书:夏礼超
成员:廖娟、王冬冬、袁陈平
2.做好答辩方案各教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并做好答辩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3.答辩资格审查各教研室、指导教师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答辩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
(二)评阅工作答辩工作开始前,指导教师先对自己指导学生进行评阅,填写指导教师评分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填写评阅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答辩小组。答辩前答辩小组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生答辩。
(三)答辩
1.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召开专题会议,统一答辩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答辩后,各答辩小组将成绩上报答辩委员会,最终成绩需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告知学生。具体答辩名单及安排见附2。
2.获得第一次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3.学生已获得第一次答辩资格,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教学院同意后,可安排参加第二次答辩。
4.最后一轮答辩没能通过的,不再提供答辩的机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合格。
5.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其中毕业设计(论文)陈述、演示不少于8分钟,答辩提问和回答3-5个问题。答辩小组除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专业相关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6.答辩过程要求全程录像,保存好答辩的影音材料。答辩记录要体现学生陈述、作品演示、问答 (一问一答)情况。
7.答辩结束后,由各组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论文管理系统。
附件1抱石艺术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线上答辩注意事项.doc
附件2抱石艺术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xlsx
抱石艺术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