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指导教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 养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 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 生观、价值观、择业观,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 成才、奉献社会。根据《江西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 办法》(江工政教字〔2019〕32号),《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江工政教字〔2023〕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比例
参评对象为本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
二、评优基本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 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 及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 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格,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纪和不良记录。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有课程考核没有补考情 况。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 实际问题,在校期间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前 10%以内。
(四)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五)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 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若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者,同 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
2.至少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技能、创新创业 等竞赛奖项。
三、评选流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细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成立评审小组。开展民主推荐,广发征求毕业生和教师意见,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官网公示5天,评审结果无异议后。
组长:余旭
副组长:张培、杨利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
(二)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各项考核成绩等)的收取、审查、备案和评选工作。
(三)各教研室、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应重点审核申报材料中所设计的佐证材料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确定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名单。
(四)2023年6月10日前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江西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报学院104办公室,纸质稿一份,电子稿83878042@qq.com。
评审结果按照《江西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文件要求,授予其“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奖励1000元/生。
四、其他说明
(一)请个教研室指导教师严格按照以上评选办法,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本年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
(二)学校评选结果公布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并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抱石艺术学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