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16:30,抱石艺术学院在艺术楼202召开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院级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院长余旭主持。
会议伊始,余旭详细介绍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评选办法及申请人基本情况,要求与会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她要求各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随后,评审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评审细则对提交申请的本科8位同学、专科3位同学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量化评分表相关细则进行评议。
经过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议,拟推荐:
20200200202 高** 20200200445 张** 20210306710余**
以上3位同学参加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月25日,凡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者,请于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详细情况反馈到艺术学院奖学金领导工作小组,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国家奖学金是对在校优秀大学生的奖励与激励。今后,学院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深入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实践育人、资助育人等工作,把国家的资助激励政策用好、 用深、用透,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而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