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抱石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抱石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45


各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校政教[2020]53号)《关于开展江西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校政教202413文件规定,学院定于315-116日全面开展期教学检查。请各教研室安排好期教学工作,并做好迎接校检准备,现将本次教学工作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14日之前自查,各教研室自查,3月15日学院组织人员检查,3月18日—3月19日,教务处联合质量与评估处到学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期初教学工作准备与执行情况:含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材、授课计划、教案、课表、课件、任务书、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以及执行情况。

(二)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期末试卷(提供试卷目录清单)、教师教学材料等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归档落实情况。

(三)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材发放情况、教学PPT(随机抽查)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及外聘教师的基本信息汇总情况。

(四)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含过程材料)。

(五)检查上学期青年导师制工作执行情况及本学期青年导师计划。

(六)检查学院各专业实习进展情况(含实习归档材料)。

(七)检查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工作检查,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要求进行各项检查工作。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4.各教研室要将本次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检查组织

1.学院成立期教学检查组,院长为组长,教务副院长为副组长。

2.教师自查自评与教研室检查组检查相结合,各教研室要重视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专人对标检查工作,按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检查按时按质完成。

3.学校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构成教学事故的情况,将按《江西工程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3〕131号)文件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五、检查形式

检查组将到学院现场检查,以学院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教研室按要求集中准备好被检材料检查完现场提交反馈清单。

六、材料上报

教研室将自查材料纸质稿在31612:00前交抱石楼附楼108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419564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