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 关于我校开展学校复学师生“适时抽检” 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知》 文件要求及易炼红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 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 早排查消除校园内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现就我校开展复学师生 “适时抽检”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在校师生员工(包括食堂、超市、商铺、安保、宿管、 后勤等)

二、核酸检测方式

 2021  10 月下旬开始,每学期至少全员做 1 次核酸 检测。

在校师生每 15 天抽取 10%的人员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循


环进行,确保每个学期所有人员均接受 1 次核酸检测。

三、核酸检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学校党政负责同志是学校第一责任人,校属各单位负责 人同志是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疫情防控的要求 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 人,高度重视学校复学学生 “适时抽检”工作。(党办、校 办、宣传部、学工处、人事处、医务所、后勤处、保卫处、 教学院(部))

 二)加强教育引导工作。

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各教学院(部) 要加强师生正面 教育引导,讲清学校复学学生 “适时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引导师生主动做到“应检尽检”。 要加强舆情监测, 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对师生反映强

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 (宣传部、校属各单位)

 三) 加强密切协同工作。

各教学院(部) 、保卫处、人事处密切配合进出校门扫   码测温工作。人事处统计在校教师数,学工处统计在校学生   数,汇总由医务所报表对接提交医院入系统。坚决防止疫情   输入校园,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学校复学学生“适时抽检” 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给疫情防控带来工作失误   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教学院(部) 、人事处、职能   部门、保卫处、学工处、医务所、后勤处)

 四) 加强规范处置工作。

各教学院(部) 在核酸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核酸检测 呈阳性情况,要立即启动我校疫情防控处置应急预案,第一 时间向属地防控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市疾控部门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快速、科学有序处置,坚决 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

四、事件报告及应急处理电话

1.报告人: 童玉玲 13879086083

2.新余市教育局: 6411345

3.新余市人民医院: 120

4.新余市疾病控制中心: 6421572

5.渝水区疾病控制中心: 622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