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 关于印发《江西工程学院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4

校属各单位:

《江西工程学院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

(试行》已经 2021  11  3 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江西工程学院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

(试行)

 

 


附件

江西工程学院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诚信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在国家教育考试前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是对考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关键环节。为教育引导广大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弘扬“践行诚信考试、作弊违纪可耻”的良好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 弊必罚”的正气环境,自觉争做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大学生,努力形成正面教育、舆论引导、违规处罚、制度约束四位一体的诚信考试工作体系,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构建诚信考试教育文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月”

主题活动,充分认识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对维护国家教育考试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的重要作用,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立德树人工作体系,把诚信考试教育作为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考试各项准备工作中去,构建勤奋 学习、公平竞争、敬畏法纪、诚信应考的考试文化,让诚信 考试的价值追求、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形成浓厚的校园诚 信考试文化氛围。

二、印发“致全校XX 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在学校官网发布“致全校 XX 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的公开信”,从考前准备、配合安检、注意防疫、规范答题等方面告知考生考试注意事项,并及时将公开信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班级和考生,同时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三、对考生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各班级要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考生观看《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警示教育片》,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关于考试违规处理条款的宣传工作,组织“诚信考试签名”“诚信考试宣”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考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考前召开

专题警示教育会,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涉考条款、《两高司法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关于考试违规处理条款,并运用近年来发生的案例进行警示,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强化考试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辅导员在考生诚信 应考教育的引领导向作用,强化辅导员的宣传职责,提升辅 导员的教育水平。

五、通过各类媒体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利用学校媒

“一网二微一 APP 一台”等,加强诚信考试温馨提示,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促使考生、教师及社会了解并理解从严治考、依法治考这一基本原则。


六、通过校园及考场广播等多媒体进行考前教育。在考试开考前 60 分钟,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等多媒体设备播放《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警示教育片》, 广泛宣传考生应知须知事项和考试防疫须知。在学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宣传海报,张挂宣传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相关横幅, 不断促进考生树立诚信应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