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抱石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4

各教研室: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江西工程学院教材备案工作机制》(江工政教字[2019]27号)、《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同意使用的通知》(江工政教字[2019]28号)、《江西工程学院教材审读制度》江工政教字[2019]29号)、《江西工程关于规范教材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2号)和《江西工程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审读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1]119号)文件要求,现将抱石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抱石艺术学院教材选用专家组

为保证抱石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质量,特成立抱石艺术学院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余旭

副组长:张培、杨利、张志胜、苗珍廷

成员:夏礼超、廖娟、张君梅、曾玉笛、严婧

二、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抱石艺术学院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对我院各类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查,严把政治关、严把学术关。

2.质量第一。优先选好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5.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成就、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6.与时俱进。所选用的教材须是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具有与国内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选用程序

1.教学研讨。学院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尤其对“自编教材”和“新选教材”进行可行性调研分析,经过研讨后列出拟选用教材清单。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拟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学院党组织对拟选用教材(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进行政治把关。经学院院长同意,学院党组织批准后,填写《江西工程学院教材审核表》和《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

3.学院公示。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备案。

四、教材选用注意事项

为保证我院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各教研室务必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工作,逾期不报视为不征订本季教材。

各教研室组织对课程主讲教师提出的教材选用需求进行审查,审查确认后填写《江西工程学院教材审核表》,学院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组织召开审核会议,完成教材通读和审定工作,填写《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本专分开),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内公示三天。

四、材料报送

《江西工程学院教材审核表》(纸质版)和《学院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本专分开,纸质版)和汇总表,各教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学院党政公章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处。邮箱:83878042@qq.com

 

 

 

 

 

抱石艺术学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