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抱石艺术学院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12浏览次数:6

各教研室:

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校政教字[2020]53号)、《关于开展江西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校政教字[2022]29号)文件规定,教务处定于期末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末教学检查。请各教研室合理安排自检工作,并做好迎接校检准备,现将本次教学工作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6月18日前,各教研室自查,6月21日,教务处和督导评估处组织人员到学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教师的业务档案的完成情况,档案内容是否严格参照《江西工程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校政教字[2021]20号)执行。

(二)检查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一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教学日志、教师授课教案、听课情况、教师平时成绩评定、作业批改和点名情况及相关材料,实训课开出率及实训室开放情况和实习、技能训练等,各教学院(部)、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三)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四)检查本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及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情况。

(五)检查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整理归档等完成情况。

三、检查组织

(一)成立期末教学检查组

组长:余旭

副组长:张培、杨利、苗珍廷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

(二)教师自查自评与教研室检查相结合,各教研室按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检查按时按质完成。

(三)学校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构成教学事故的情况,将按《江西工程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修订)》(江工政教字[2020]102 号)文件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四、材料上报


各教研室将自查材料请于6月18日18:00前将电子材料发夏秘书邮箱83878042@qq.com。

抱石艺术学 

2022  6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