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石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3浏览次数:6

各教研室: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独立分析和结局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而进行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为更好地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较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引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20号)的文件、《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政教字[2022]46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为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严抓各项工作环节,各教研室要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过程指导、文字重合率检测、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对其形式审查、研究内容、工作量及难易度进行严格监控。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副院长根据本学院的工作安排,负责完成系统的基本设置、个人信息导入及角色设置工作,督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全过程管理等。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相应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环节材料的审核。

(一)前期工作 

1.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长:余旭

副组长:张培、杨利

秘书:夏礼超

成员:廖娟、王冬冬、袁陈平、王康

主要职责

1)教研室主任负责相关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3)做好学生学术方法指导、科研诚信教育工作。

4)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阶段的师生双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下达、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等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审查与认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教师原则上由本学科专业门类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鉴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较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重,为更好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各教研室可邀请校企合作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参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但应优先考虑本校教师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实行指导老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制,不能给指导教师直接指定学生。各教研室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做好学生的学术方法指导、科研诚信教育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相关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阶段的师生双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下达、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等工作。

4.各教研室要加强管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质量把关工作。选题要保证一人一题,不能雷同。选题除了要保证专业性、可行性、创新性和个性化等特点外,也要特别注重选题的实践性。

5.鼓励各教研室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拟定题目,采取联合指导的方式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二)中期工作

各教研室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要求,结合线上线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规范、工作进度及教师的指导情况,并及时完成各项中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后期工作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字重合率的检测、形式审查、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成绩评定、优秀论文评选、归档和总结等工作。

三、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1日:选定指导老师。

(二)2022年10月2日至2022年11月25日:拟定课题,达成师生双选,完成选题审核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及过程指导记录。注:课题来源于生产实习、校企合作、工程实践类,开题截止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12月15日。

(三)2022年12月初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检查各教研室选题审核表、任务书、开题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2022年1月完成毕业设计部分,并开展毕业设计展览。

(五)2022年12月16日-2023年3月1日: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并完成初稿。

(六)2023年3月2日-4月1日: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定稿。

(七)2023年4月1日-4月30日: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提交论文答辩名单。

(八)2023年5月1日-5月20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九)2023年5月21日-5月26日: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完成设计(论文)建档,提交论文通过名单和成绩,同时推荐出优秀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研室原则上应遵行学院统一的工作安排。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学院的工作计划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范围设置进行适当调整,但只能提前,不能延后,以免影响学院整体工作进度。

(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教务处官网及我院2023届毕业设计指导群下载。

(三)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请各教研室根据学校、学院时间安排做好各阶段工作、保留相关材料,并依据检查评估指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时完成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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