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抱石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0


各教研室:

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20号)、《江西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江工政教字〔2019〕31号)及《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通知》校政教字〔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抱石艺术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成立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小组,成员如下: 

长:余旭

副组长:张志胜、张培

员:熊秀、刘志刚、马翩翩、钱柏英、苗珍廷、廖娟、王冬冬、袁陈平

评审秘书:廖娟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论文是各答辩小组通过一次答辩后,评选推荐参加校级评优的论文,各专业不少于2024届毕业生总数的5.0%,全院不少于14篇。

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按学院指导教师人数5%左右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原则上为一线教师。

三、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时间:4月24日

评选地点:艺术楼205资料室

四、评选原则

(一)评选应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评选出本专业高质量的毕业设计(论文)和高水平的指导教师。

(二)凡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作品,综合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

(三)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有一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均可申请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际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可靠,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内容充实,逻辑性强。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和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4.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性。

5.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专业术语准确;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

6.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及可行性,设计说明完善,设计方案科学。

7.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图表)清晰、整洁、正确、完备,设计成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有一定(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优秀指导教师

1.本学年教学工作中无教学差错,无师德师风失范等现象的指导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重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

3.积极配合教学院、教研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中期检查和后期答辩及论文归档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填写详细、规范。

4.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写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的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5.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

6.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大胆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六、评选程序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由各答辩小组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填写推荐表。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小组组长,同时邀请学院挂点校领导一起参加公开答辩评选,涉及学生必须参加公开答辩,不参加者视为弃权。整个环节须保留好全程录像及评选记录等审查资料,评选出拟推荐的各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三)确定好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后,将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议,经学士学位委员会评议通过后,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