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为基本依据,并结合我校《天工奖学金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本院拟纳入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1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抱石艺术学院公告栏(天工校区艺术楼教学楼1楼、仙女湖校区新教学楼5楼)。
异议受理:
实名书面提出,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受理截止:2025年11月10日17:00前;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507906402,邮箱:6347214470@QQ.com)。
学院认定工作组将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
特此公示。
抱石艺术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6日
